我們瞭解將「共識」或「指引」當成「規定」,必然偏離且無法達到最佳的醫療成效;但是也諒解台灣全民健康保險是一種「健康福利政策」,不是單純的醫療保險,無法提供投保人毫無限制、無限上綱的醫療服務。因此,對於以全民健康保險就診的民眾,我們仍然必須遵循「全民健康保險」對檢查、檢驗、與藥物使用上的相關規範。因此將目前最新的檢查、檢驗與藥物相關之給付標準與代碼,條列於BLOG中,供大家參考。詳細全文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頁查詢(點擊查閱)。
在本篇BLOG短文中,我們僅將與本院相關「心臟循環藥物使用」之中央健保署之「規定」,分成十大類整理於下(點擊查閱)。以為依據。 全文大綱為
ㄧ 抗血小板凝集用藥
二 新型抗凝劑
三 降血脂用藥
四 心律不整用藥
五 尿酸用藥
六 糖尿病用藥
七 心臟衰竭用藥
八 消化性潰瘍用藥
九 止痛用藥
十 鎮靜安眠用藥
資訊會隨時更新, 敬請大家參考。